GB 41700-2022《電子煙》國家標準,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
2021年11月,國務院發布的《關于修改<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>的決定》將電子煙劃歸煙草管控范圍;2022年3月11日國家煙草局發布的《電子煙管理辦法》將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,提出了“電子煙產品應當符合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”,并于同日發布《<電子煙>國家強制性標準(二次)征求意見稿》。
近日,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GB 41700-2022《電子煙》強制國家標準,自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,它的發布意味著中國電子煙長時間以來無國家標準生產階段的結束,是建立電子煙監管體系的重要技術支撐。
據了解,《電子煙》國家強制標準的主要內容有四個方面,一是明確了電子煙、霧化物等相關術語、定義;二是對電子煙設計和原材料的選用等提出原則要求;三是對電子煙煙具、霧化物和釋放物分別提出明確的技術要求,并給出了配套的試驗方法;四是對電子煙產品標志及說明書進行了規定。
《電子煙》強制性國家標準顯示,所有的電子煙產品都必須依照國標進行生產,并明確列出允許使用的101中添加劑。與此同時,電子煙的霧化物不應對未成年人產生誘導性,不應使產品特征風味呈現除煙草外的其他風味。霧化物應含有煙堿。霧化物中的煙堿濃度不應高于20mg/g,煙堿總量不應高于200mg。
標準正式實施后,市場上銷售的電子煙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。有關部門考慮到《電子煙》國家標準發布后,電子煙生產企業需要根據標準要求對產品進行合規性設計,完成產品改造,并向有關部門申請產品檢測和技術審評等工作,因此設定了5個月的實施過渡期。
相關電子煙生產企業可根據標準展開相關的培訓,幫助員工深入了解技術標準的內容,爭取盡早實現產品達標。